【肖像權暨著作財產權使用同意書】
立同意書人同意並授權「社會科學領域計量方法研習營」計畫(以下簡稱本計畫)在舉辦相關活動過程中進行拍攝、修飾、使用、公開展示本人之肖像(包含照片、動態影像及聲音),授予主辦單位自由使用,並承諾不對主辦單位行使著作人格權及肖像權,為此特承諾遵守以下條款: 一、 授權標的及授權方式 (一) 立同意書人因參加本計畫所提供之相關資料包括但不限於:簡報、圖片、照片、影片、結案報告等之著作權歸屬於立同意書人所有。但立同意書人授權主辦單位與得自由使用、重製、公開播送、傳輸、公開傳輸、改作、編輯、散布、公開展示等權利。 (二) 立同意書人同意主辦單位得再授權本計畫合作之學習平台及產品供應商,以非營利之方式進行使用、重製、公開播送、傳輸、公開傳輸、改作、編輯、散布、公開展示。 (三) 立同意書人同意授權主辦單位得為記錄本活動而拍照、錄音/影、修飾、使用、公開播送、公開傳輸、公開上映及公開展示立同意書人肖像之權利,並得於一切包括但不限於電影、電視、網路串流平台、社群媒體及一切將來發明之附著或傳播媒介等方式利用(如:公開個人肖像、姓名及聲音等)。 (四) 立同意書人同意不對主辦單位行使著作人格權及肖像權。 二、 授權條件及範圍 立同意書人同意依前條所定方式無償、永久且不限地域的授權主辦單位著作權及肖像權。 三、 著作權聲明與保證 立同意書人擔保其訪談、發表及相關衍生著作未侵害任何第三人之智慧財產權。如其訪談、發表或相關衍生著作有利用他人之著作,立同意書人保證已取得他人之同意或授權,並有權授權主辦單位依本同意書第一條及第二條約定使用,如有因違反本同意書致主辦單位受有損害,立同意書人應負所有賠償責任(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訴訟費用、和解金、賠償金等)。 四、 爭議處理:若因本同意書而引起之疑義或糾紛,立同意書人同意依誠信原則解決之。凡因本同意書或違反本同意書所引起的糾紛、爭議或歧見,立同意書人同意以臺灣士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並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 五、 您瞭解此一同意書符合相關法規之要求,且同意本計畫留存此同意書,供日後取出查驗。 (一) 當您勾選(我已閱讀並同意)並送出資料時,即表示您已閱讀、理解並同意本同意書之所有內容。 (二) 本計畫保留隨時修改本同意書規範之權利,將於修改規範時,於本計畫網站公告修改之事實,不另作個別通知。如您不同意修改的內容,請立即與聯絡窗口聯繫,否則將視為您已同意並接受本同意書增訂或修改內容之約束。